审核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常规守则设立审核委员会,并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王能光先生(出任委员会主席)、刘国勋先生及陈英龙先生。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及监察本集团的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

薪酬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常规守则设立薪酬委员会,并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英龙先生(出任委员会主席)、刘国勋先生以及执行董事刘风雷先生。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进行评核及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提名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常规守则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执行董事冯长革先生(出任委员会主席)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英龙先生及王能光先生。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物色、挑选及向董事会推荐合适人选出任本公司董事,监管评估董事会表现的程序,以及拟订、向董事会建议及监察本公司的提名指引。